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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十五条”

2025-01-22 13:56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朱晓冲 报道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强化过程管理、全流程管控,切实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提升各相关行业领域高处作业安全水平。

  强化教育培训

  1.加强高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督促相关企业如实记录高处作业人员培训时间、课程内容、参加人员、学时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建立一人一档,明确专人管理。

  2.突出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凡是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相关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15日内组织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分析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警示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相关企业和现场作业人员。

  3.落实多渠道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将预防高处坠落工作纳入开工“第一课”和班组“晨会”内容,时时提醒员工落实防护措施,加强自我防护。各相关行业领域要在本部门单位公众号定期发布预防高处坠落工作内容和典型案例,扩大宣传教育阵地,提升宣传质效。

  严格制度落实

  4.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特点,充分考虑既有风险和潜在风险,针对辖区内涉高处作业单位、在建项目和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评估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工艺和设备运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状况,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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