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社区与银行未经授权批量开通养老金账户,当事人已提起上诉,涉事社区回应
2025-02-12 06:28 极目新闻
监管部门的回复(受访者供图)
一审涉事银行被判支付经济损失5000元
其间,郝予安还将工行太华路支行(工行太华北路支行上级行)起诉至西安未央区人民法院。
郝予安向极目新闻记者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他要求被告工行西安太华北路支行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原告相关身份信息;承担违法责任及登报检讨并道歉;承担诉讼费以及因诉讼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等暂定约3000元;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5万元等。
对此,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辩称,为原告开立养老金账户,不会对原告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且该账户销户后,对原告亦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原告郝予安于2022年10月28日在工行西安沣东分行开立账户,为工行存量客户。原告在开户时,签署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2022年版)》。依据该协议,工行在原告的二类账户名下为其开立养老金体验账户功能,并未侵犯对方任何权利。且在原告的要求下,已将该养老金账户的体验功能关闭,并无任何侵权行为。
此外,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与柏梁社区签订有《批量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甲方(柏梁社区)应对提供给乙方(银行)的开户申请人各项申请资料以及取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柏梁社区向被告提供了原告的相关信息,委托被告为原告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综上,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认为自身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请求驳回原告全部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