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若干措施》

2025-03-03 17:19   济宁市

资料图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济建房字〔20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落实省、市关于促消费部署和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宁市体育局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2025年2月24日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若干措施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