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跨省大量举报“车窗抛物”奖金缩水,运城城管称其不正当牟利
2025-03-18 10:02 华商报大风新闻
在答复意见中,城管局还提出了杨先生不具备委托代理人资格、运城市城市管理局“车窗抛物、车辆抛洒(撒)等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已于2025年1月3日正式宣告结束等理由,认为申请人全先生的复议申请应当被驳回。
不服答复:
当事人认为有奖活动成“作秀”
不兑现奖励是“赖账”
“这是典型的行政允诺行为,类似于社会上的悬赏行为,是应该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运城方面的答复意见,杨先生则表示完全无法认可。
他认为,行政允诺是行政主体为达成行政管理目标,对不特定相对人发出的、承诺相对人实施某一特定行为后即给予相应物质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单方履行义务行为。行政机关的允诺与允诺所对应相对人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双方交易,一旦相对人做出了自己的行为,行政机关就必须兑现允诺,相对人就应当得到允诺的利益。
“我作为公民代理身份是完全有资格代理这个案子的。”杨先生表示,他早在2012年武汉推出类似举报奖励政策时,就曾参与举报,并就相关的奖励兑付纠纷与当地相关方进行交涉,再到后来的柳州,最后是运城,他对职能部门推出这样的政策初衷及操作较为了解,并曾帮助另一位举报人吴先生通过行政及“他们推出活动以后,面对大量的举报线索,很可能在核实之后的处罚难以落实到位,所以奖励兑付也就成了问题。”
杨先生表示,真正的群众很难捕捉到车窗抛物的瞬间画面,城管部门推出这类活动又拒绝兑付奖励,明显是作秀、赖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