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事关商转公!临沂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最新通知

2025-03-31 10:32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职工申请商转公时,无需提前部分偿还原商贷,原房产抵押变更为同为第一顺位按直转后商公债权比例抵押,之后发放公积金贷款,商贷银行于公积金贷款发放当日,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偿还原商贷。申请时需经原商贷银行同意,且公积金贷款主借人与原商贷主借人保持一致。第四条采用结清商贷再申请方式商转公,原商贷银行应为境内依法成立具备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办理资格的商业银行。借款申请人可在中心委贷受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采用直转结清商贷方式商转公,原商贷银行与转公积金贷款银行,须为我中心同一家受托银行。采用直转“组合贷款”方式商转公,原商贷银行与转公积金贷款银行,须为我中心同一受托银行同一家受托支行。第五条直转“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市公积金中心负责按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审批和发放,并承担贷款风险。直转“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委托银行负责按《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等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处理,并承担贷款风险。第六条商转公贷款业务由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共同完成,按照《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本办法等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商转公条件及证明材料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