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2025-04-08 09:49 枣庄市教育局
(二)严格考试管理。各区(市)、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学校要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加强对考务人员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考试期间不间断巡视巡查考场,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维护考试秩序。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要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在保密期的试卷,做好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试题泄密、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面舆论引导,立足招生宣传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计划、范围、程序以及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学校招生简章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发布。区(市)、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读、咨询工作,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编制招生入学办事指南,提供咨询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选择适合的教育,通过公告栏、新闻媒体、家长会等形式公开招生考试信息,实行阳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