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鸣时评丨水至清则无鱼?非也!
2025-04-09 14:43 大众网
大众网特约评论员 牛沐
“水至清则无鱼”,这一流传甚广的警语,常被人视作为人处世适度包容的准则。其源于《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篇》,本意是水太清澈了,鱼就无法存续。在后世的语境里,它提醒人们在与他人相处、开展团队协作时,要明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道理,不能求全责备,以宽容之心容纳他人的不足,方能营造和谐融洽的氛围。
在日常的人际交往和团队协作中,这一理念充满了智慧。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性格、经历和所处位置的差异,决定了彼此难免存在不相契合之处。若我们以“求全责备”之态苛责他人,以“吹毛求疵”之严衡量周遭,难免影响和谐氛围。所以,在非原则性问题上,我们适当宽容他人,既能彰显个人的修养,更是维护良好关系的润滑剂。
然而,宽容并非毫无界限。“水至清则无鱼”绝不能成为某些人犯错误的借口,尤其是公职人员。公权力的特殊性犹如一把“双刃剑”,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公职人员身处特殊位置,手中掌握公共资源,面临着更多的诱惑与考验,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如果思想上放松,行为失范不过是时间问题。那些为自己的贪腐行为找诸如“水至清则无鱼”这样的借口,毫无疑问是自欺欺人。这种掩耳盗铃的自我安慰,不仅无法掩盖心中的贪念,更让自己远离纠错纠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