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拔苗护祖坟”获刑引关注 律师:维权不可滥用私力救济,应优先民事化解
2026-04-04 14:31 红星新闻
4月3日,据大河报报道,清明节扫墓时,53岁男子发现,祖坟旁被人种满了槟榔苗,一打听才知是宗族亲戚种的。他两次找其理论无果,便带弟弟拔除了全部329株槟榔苗,不成想,这为他招来牢狱之灾。
2026年3月27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相关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透露,该地块为乐东县某村委会集体土地,被拔除的329株槟榔苗共计价值11186元。 法院认为,陈某甲经传唤后主动投案,系自首,且当庭认罪认罚,案发后提存赔偿保证金11186元,属悔罪表现,应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甲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此案一经报道, “拔苗获刑”迅速成为焦点。有网友谈及陈某甲的 “维权初衷”,认为其行为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也有网友表示法院判决 “于法有据”,并无不妥。一边是法理严明的定罪量刑,一边是情理之下的乡土习俗,这起案件背后的情与法之争,该如何理解呢?红星新闻采访多位律师,探讨这起事件的法律问题。
自行拔除属私力救济
维权应优先民事化解
4月4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层面界定村民对祖坟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遗体、遗骨等受法律保护,近亲属享有祭奠权、祖坟完整维护权及祭祀安宁权等人格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