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单方面换机型调座位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多家航司陷“临时改机型”争议
2026-05-07 14:27 上游新闻
在通话录音中,周女士认为,购票时“机型不属于合同”条款未弹窗、未标红、未显著提示,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即便勾选同意也应无效,且《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民法典》均有明确保护条款,航司内部规则不能对抗国家法律。南航客服则坚持按内部规定执行,无法满足乘客退改诉求。
因沟通无果,周女士被迫接受较差座位完成行程,出行体验明显受损。

南航给周女士的回复。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南航称属正常运营调度,可提供里程补偿
针对此事,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南方航空95539客服热线进行核实采访。南航客服人员表示,旅客购票时所选座位仅为预选,并非最终锁定,如遇航班调整、机型变更等特殊情况,座位可能变动,最终以机场现场安排为准 。
关于机型调整,客服称,航班执飞机型属于航空公司运营调度安排,并未列入运输合同约定内容,航班起飞前航空公司有权根据运行保障需要更换机型,公司会确保旅客安全正点抵达目的地,且本次事件中旅客舱位等级、起降时刻均未发生变化,因此不符合免费退改条件 。
客服表示,购票环节与选座页面对座位仅为预选、机型可能调整作出醒目提示,相关操作符合行业规则与协议约定。对于旅客因座位、机型变更导致体验不佳,南航此前已提出赠送1000里程作为服务补偿,但未被旅客接受。对于旅客提出的赔偿票款一半、免费退改两项诉求,南航表示依据现有规则无法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