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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来了,知识产权规则如何重写

2026-05-15 08:21   新华社

  张平:底线之上允许弹性,底线之下不可退让。有三条底线无论如何不能突破:一是原创作品的基础权利——凡实质性利用原创表达、对原作品市场形成替代效应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约束;二是肖像权、声音权等人身权益,不因技术效率而让步;三是源头侵权的可追责性必须守住——利用AI进行的侵权行为,无论发生在哪个阶段,都应当被追究。

  规则落地,先补哪一块

  主持人:规则缺位、执行乏力、行业自律不足,这三个问题同时存在。如果只能先补一块,各位会把票投给哪里?

  张平:最应优先落地的,是可实操的收益分配机制。这不能停在原则层面,必须转化为具体工具:税收手段可对AI训练和生成环节设立特定税目,用于反哺原创者;补偿金制度可参照私人复制补偿金的经验,对特定训练数据使用设立法定补偿;版税基金可由平台和模型方共同出资,用于结算分散权利人的对价。训练数据使用规则和利用AI技术自动生成内容的权利属性,则必须在著作权法修订中明确回应,不宜长期停留于司法个案。平台义务边界则可交由司法实践和行业自律逐步探索完善。

  郑宁:我的票投在技术溯源和跨平台协同处置机制上。首先,应明确过错推定原则:权利人完成初步举证后,由平台和模型方披露训练数据来源和算法逻辑,打开“技术黑箱”,把举证责任适度转移到更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AI侵权内容数据库,权利人完成一次投诉后,所有接入平台自动识别、拦截侵权内容,实现“一处投诉、全网下架”。内容标识解决“让人看见”,溯源机制解决“追得上、查得清”,两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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