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处休、没空休,保洁员该在哪儿歇脚?记者调查
2026-05-18 10:47 人民日报
“与传统劳动关系中生产和生活领域相对分离不同,商场和写字楼里保洁员的工作空间往往是城市居民生活消费的公共空间,本身不具备休息空间应有的私密性。加之保洁员工作强度大、流动性强,为其提供休息室,应当视为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所说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一种。”余敏说。
此外,不少读者网友认为,为保洁员设置休息室,不仅关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更关乎劳动者的尊严。“让保洁员体面地工作,哪怕只是一间小小的休息室,也不应与拖把、扫帚挤在一起。”读者刘女士表示。
场地运营方为保洁员提供休息室动力不足,更有用工方规避劳动保障义务
在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中,卫生间都有专门的设备间,为什么没有考虑到保洁员的休息室?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增文认为,劳动关系界定模糊导致用工方和场地运营方互相推诿责任,是忽视保洁员休息权的首要原因。
“目前,绝大多数商场、写字楼保洁工作都采用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的形式,委托给保洁物业公司,保洁员的劳动关系也归属于后者。”王增文说,“这就会导致场地运营方认为保障保洁人员的休息权益是用工单位的责任,而保洁物业公司却认为场地运营方应配套好基础劳动空间。”
那么,到底应该由谁为保洁员提供休息室?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认为:“从权利义务的对应性来看,应该由直接雇用保洁员的保洁物业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可以与商场、写字楼等场地运营方协商,采取租赁或者借用的方式,为保洁员提供休息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