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泡茶”批量举报引热议 消费维权与恶意索赔的边界在哪?
2026-05-26 10:46 中国之声
商户们在被陆续举报后沟通发现,所有的投诉均来自王某,联系方式也是同一个手机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涉事茶楼经营者提供的通话录音,举报后,王某又利用商户们怕被高额行政处罚的心理,和他们电话“谈判”。
成都市茶楼行业协会公开表示,风波初期,多家涉事茶楼和王某达成“和解”。从商户们的反馈来看,王某首次谈判提出了2000~4000多元不等的“和解金”。商户们同时发现,王某举报所附的消费记录,都在几个月甚至一年前。
一家涉事茶楼的代理律师谭先生透露,这场风波在4月上旬前后爆发,或许并非偶然。因为,4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正式施行。新规的一大核心,就是明确非生活消费需要的举报,监管部门不予受理。商户们寄希望于在新旧法规交替之时,相关部门能对举报人的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处副处长张福洲告诉记者,经统计,全市各区县被举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却提供茶水冲泡等服务的经营主体实际为203家,监管部门最终以“柔性执法”回应各方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