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新车发动机舱内住进四只幼猫,车主与4S店就责任划分起纠纷
2026-06-05 13:33 央广网客户端
本次事件中,消费者提车次日即发现“引擎盖下有猫以及排泄物”,亦属于“六个月内”的期间。因此,4S店需要举证,猫是在交付后进入的,而非由消费者证明猫在交付前已存在。因此,4S店需要提供交付前对发动机舱进行过检查的完整影像,或其他能证明发动机舱内无异物的证据。若4S店无法提供,则法律上应推定瑕疵存在于交付之前。
若认定猫在交付前已存在:4S店交付的车辆未达到消费者合理期待的清洁、完好状态,属于瑕疵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4S店彻底清洁消毒、更换被污染的部件、承担相关检测费用;若证明猫排泄物已造成电路腐蚀等潜在损害,还可要求延长相应部件的质保期。但是,单纯藏猫的条件通常并不能导致必须退车,若认定猫在交付后进入,则4S店无责,车主需自行承担清洁、维修费用。如能证明猫为他人饲养的宠物,可向饲养人追偿;若为流浪猫,则属意外风险,可能需要消费者自行承担。
同时,李冰冰律师提示:消费者在新车交付时,应全面验车,仔细核查行驶里程、出厂日期、车辆配置以及发票、合格证等材料,严防问题车辆;务必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保留好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方便维权。4S店等经营者也应当在交付车辆之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录像,必要时可以与消费者共同进行商品确认,这既是自证清白的“防火墙”,也是发生争议时高效解决纠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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