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督促整治尾矿库污染等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2026-06-05 15:50 最高检微信公众号
临武县某公司综合选矿厂及尾矿库(以下简称某公司尾矿库)自1992年建成至2013年停产期间,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未落实“三同时”要求,废渣长期乱堆乱放,造成扬散、流失、渗漏。停产后,某公司尾矿库堆存废渣裸露,废水溢流、渗漏等问题持续存在。2022年,某公司尾矿库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启动实施,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环评手续不完善、扩大库容量、二次污染风险等问题。且施工进展缓慢,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致使环境风险持续存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临武县某公司尾矿库及周边存在矿渣露天堆放、污水渗漏污染等问题,向湖南省反馈并交办整改。因整改进度缓慢,相关生态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2024年6月,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郴州市检察院)在推进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中发现该案线索,遂纳入专案办理,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挂牌督办。因案涉问题持续时间长、整改难度大,同时涉及县政府和相关市级行政机关,郴州市检察院决定提级办理,并采取一体化办案方式,选派20余名干警组成专案组进驻临武县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