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督促整治尾矿库污染等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2026-06-05 15:50 最高检微信公众号
同年1月25日,江都区检察院与江都区城管局及仙女镇政府开展磋商。因案涉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查清倾倒行为人,江都区城管局及仙女镇政府对清理责任及清运费用由谁承担等存在不同认识,导致磋商未果。1月27日,江都区检察院分别向上述两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江都区城管局依法履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督促仙女镇政府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2025年3月27日,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届满后,江都区城管局及仙女镇政府均未对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书面回复。江都区检察院经跟进调查,发现仅采用覆土掩埋的方式处理涉案地块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实质整改,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江都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对江都区城管局和仙女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诉讼过程】
江都区检察院将仙女镇政府、江都区城管局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江都区城管局依法对案涉固体废物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判令仙女镇政府依法对案涉固体废物履行污染防治属地监督管理职责。
在法院审理期间,江都区城管局制定了清运方案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累计清运、处置案涉垃圾3000余吨。仙女镇政府负责协调事宜,配合江都区城管局开展清运工作,并在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垃圾清运完成后的案涉地块进行环境检测。经检测,治理后案涉地块土壤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