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九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建筑业企业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
2026-06-11 16:35 大众新闻
推广应收账款质押及保理融资,突出“活账款、快变现”。允许企业将已确认的工程项目(含PPP项目)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融资比例根据资产质量合理确定;鼓励金融机构和商业保理公司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保理业务,依托核心企业信用为供应商提供融资,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突出“链信用、通上下”。推动基于真实交易和核心企业信用传递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核心企业开具期限原则上在6个月以内,并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登记;推动供应链票据扩大应用,引导核心企业采用供应链票据替代电子凭证,提升支付规范性。
积极开展订单融资,突出“凭订单、早启动”。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评估企业资信和履约能力基础上,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提供项目启动融资;推广“政采贷”,指导政府采购人依法按时公开合同信息并备案,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拓宽融资增信渠道,突出“强增信、降费率”。引导保险机构坚持依法合规、小额分散、风险可控原则,为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信用保证保险;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增信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依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实施保函费率差别化管理,对信用良好企业给予费率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