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发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06-21 19:26 海报新闻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服从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