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被曝密集起诉手机壳电商侵权,称使用其标识属品牌攀附 律师:要区分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边界
2026-06-23 16:26 红星新闻
据上述报道,民事起诉状显示,荣耀方指出,被告林先生拼多多网店的商品标题首部使用“荣耀”字样且未标注其自有品牌。点击“购买”页面,型号大量使用“荣耀”字样。已公布裁判文书的案例中,大多以撤诉收场,少数开庭的案件几乎全部以荣耀胜诉告终,而被告方大多未参与答辩。如一起案件中,荣耀起诉武汉一家电商公司,称在产品销售链接中,产品名称、产品详情页品牌介绍使用“荣耀”标志,该行为客观上会引人误以为是荣耀商品或者与荣耀存在特定联系。
广东卓凡(惠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万钰告诉红星新闻,某些厂商对于知识产权追责力度大,只要相关产品印有其商标字样,有“搭便车”嫌疑,就可能会做批量起诉。
广东另一名律师则表示,自己接触过一些荣耀发起的商标诉讼,大部分情况是,不只是商品标题里写了“荣耀”,而且商品缩略图里有“荣耀”字样,或者加了某些侵权的宣传文案,或者购买了“荣耀”的关键词推流。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静辉向红星新闻指出,该类案件本质是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的边界问题,普通商家和消费者用一个朴素标准就能判断:用“荣耀”二字,到底是为了说清产品适配性,还是为了蹭品牌热度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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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辉称,法律上允许配件类商家引用他人商标说明产品用途,这就是“指示性使用”——卖手机壳总得告诉消费者适配哪款机型,不然消费者根本没法精准选购。但这种使用有明确的合理边界,核心要满足“必要、克制、不误导”三个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