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荣耀被曝密集起诉手机壳电商侵权,称使用其标识属品牌攀附 律师:要区分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边界

2026-06-23 16:26   红星新闻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恺告诉红星新闻,“指示性使用”指使用者在经营活动中善意合理地使用他人的商标,以客观说明自己商品用途、服务范围以及其他特性,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有关,常见于零配件贸易、维修服务等商品信息中。在电商环境下,商品信息尤其是标题兼具商品检索、品牌识别、流量引导等功能,判断在标题中对某一商标的使用行为是否构成指示性使用较为复杂。

  余恺举例说明,当前各电商平台中,如果店铺经营者在使用他人商标时存在混淆的主观故意(如并非XX品牌,却在商品标题中刻意标注为“XX品牌官方正品”)、没有尽到必要注意、避让义务(如未标注“适用于XX品牌”而笼统写为“XX品牌产品”)、使用场景缺乏必要性(如销售数据线等通用商品时,在商品标题中刻意提及其他品牌以增加检索曝光机会等),均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侵权是否成立,取决于对某一商标的使用行为,是否存在“攀附”(搭便车)的主观故意,并在客观上可能导致消费者和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余恺介绍,从网上公布的案例中可见,基于个案店铺经营者在使用商标时的具体语境及显著性程度的差异,司法实践对于是否构成指示性使用的认定尚未完全统一。随着人民法院对于电子商务交易的理解进一步加深,裁判上的分歧或将逐步弥合。与此同时,电商平台正逐步完善上架商品相关引导和要求,电商市场整体在向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责编:杨凯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