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橘子宾馆”被“桔子酒店”起诉商标侵权索赔10万,老板娘:儿子爱吃橘子才起这名;桔子酒店:注册商标更早,同业者理应合理避让
2026-06-23 18:34 大河报
此案将于6月25日开庭。受访者供图
多家名称含“桔”字中小酒店成被告
公开资料显示,桔子酒店由创业者吴海于2006年在北京创立。2017年,华住集团以36.5亿元收购桔子水晶酒店集团100%股权,将其纳入旗下中端品牌矩阵。截至2025年7月,桔子酒店开业门店超1000家,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伴随版图扩张的,还有维权诉讼。天眼查数据披露,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涉及可查司法案件337起,其中63.88%的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记者梳理开庭公告发现,自2025年5月以来,桔子酒店就以该理由起诉了甘肃天水青桔子宾馆、江西吉安桔子优品酒店、北京金福桔酒店等多家名称含“桔/桔子”等字样的中小住宿经营主体。
据央视网报道,桔子酒店创始人吴海曾在接受央视专访时谈及当年起名的初衷:“当时想与合伙人起个奇怪的名字,想了一些苹果、桔子、橙子、香蕉之类的。用苹果有抄袭的感觉,没意思,最后决定用桔子。”
此前,宁夏灵武法院曾审理了一起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提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与平顶山市冯女士情况不同的是,该案被告“橘子酒店”在门店及网络平台上突出使用了“橘子酒店”“OrangeHotel”等商标标识。
法院审理认为,“桔子”商标在有效期内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的使用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桔子”与“橘子”虽字形不同,但发音与指向相同,构成实质性近似,且双方均属住宿服务这一同类服务,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故构成商标侵权。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