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全款买房近十年未入住,中州·龙湖业主盼退款无门 当地回应
2026-07-06 17:24 海报新闻
刘律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时,商品房消费者的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抵押权。但优先权解决的是“分配顺序”,不解决“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若开发商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即便享有优先权也可能面临执行不能。
综合本案房屋查封、大证已办但网签暂缓等情形,刘律师建议,优先考虑以消费者购房人身份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争取保房,相较起诉退房更具现实操作性。

责编:宋 玉
审签:曲欣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