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职称评审!德州市人社局发布公告
2026-07-16 07:27 德州发布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6年度我市组建的各高、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应提前制定评审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职称系列申报评审时间,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定。
2.由市级负责组织评审的各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8日,工程技术(包含基层)、中小学教师(包含基层)、卫生技术(包含基层)、农业技术(包含基层)及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由各省级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系列按其规定时间提前10天报送。
二、申报范围和渠道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