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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机票退票仅退400多元?六问“天价退票费”

2026-07-30 16:30   央视网微信公号

  如果是消费者自身原因退改签,航司按照行业惯例收取一定费用,其主要目的是弥补退改签给航司造成的成本损失。但这种补偿应当有“度”,像林先生这类万元票价仅赔偿几百元则明显不合理。消费者退改签往往有各种原因,所以费用应以补偿航司实际损失为限,合理有度。

  央视网:目前航司在退改签规则上普遍采用“阶梯费率”,即“越早退越便宜,越临近退越贵”。这种规则是否具备现实合理性?

  朱巍:我认为航司采用阶梯费率是有一定合理性的,目前来看也是较优的选择。消费者越早退票,给航司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害越小,交纳的费用就应该越低。

  至于低价票“不可退”或退改条件严苛,法律的天平也会倾向消费者:即便航司事先告知、消费者自愿购买,只要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仍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商事主体之间的约定是自主选择,但面对消费者,法律要给予特殊保护。

  央视网:近日京津冀三地消协就机票超售问题约谈多家航司及在线售票平台。对于航司“一手超售、一手收取高额退票费”两头获利的商业模式,法律上能否有效规制?消费者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朱巍:首先要厘清:超售是纯粹出于商业原因的安排,不是天气或航空管制造成的,是航司为了商业利益主动选择的模式航司是商事主体,相应商业风险就应当由自己承担,不能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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