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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带薪休假新政: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2026-08-05 14:46   大河报

  (十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党委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开展年度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纸面休假、弄虚作假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约谈通报、限期整改。国资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优先保障一线职工休假。人社、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联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指导完善年休假制度,对劳动密集型、服务型企业加大重点抽查力度。

  (十二)建立正向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落实带薪错峰年休假成效突出的单位,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文明单位评选中予以加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稳岗补贴、创业扶持、特殊工时审批中给予政策倾斜。对拒不执行带薪休假、克扣未休年休假工资、限制职工休假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补发报酬并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整改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休假社会氛围

  (十三)全方位开展政策解读宣讲。各地依托政务新媒体、电视台、报纸、社区宣传栏、企业班前会、入职培训等渠道,常态化解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我省错峰年休假政策,明确职工休假权利、申请流程和维权渠道,引导用人单位树立依法用工、关爱职工理念。面向企业经营者开展专题培训,破除“休假影响经营”片面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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