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一公职人员被举报在职校开餐厅超市,本人回应称“是给别人帮忙”
2026-08-05 16:37 澎湃新闻
在餐厅超市装修过程中,工头师傅是栗红强从西安找来的。2026年2月27日,李某某建了一个微信群,群聊记录显示,李某某@赵某某称,“把现场安装的武师傅拉进来。”随后师傅询问:“你好,赵总,你电话多少?”李某某发了赵某某的电话。后续装修过程中,赵某某多次与装修师傅沟通安排相关事项,有线上也有线下。
不过上述合作并未持续多久。从2026年5月,栗红强与李某某发生矛盾,栗称其运营团队被李某某等人赶出学校,学生也因此被迫清退。栗红强表示,他在这个学校前后投入了装修、设备等费用三百多万元,被赶出后他本来都打算自认倒霉算了。后栗红强的康博尔学校与金榜中专解除了合作办学协议,餐厅超市自然也无法继续运营。但赵某某的同学余某某来学校餐厅拉设备时,对栗红强进行辱骂。
汝州市公安局米庙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6月12日19时许,违法行为人余某某因在汝州市金榜学校内拆卸搬运餐厅设备时,与校方栗红强等人发生矛盾,后余某某对栗红强等人作出辱骂、侮辱的行为。米庙派出所于6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余某某罚款1000元。也是因为此事,栗红强决定举报赵某某。
6月24日,栗红强致电赵某某,希望其能从中斡旋,处理好学校的事情。通话录音显示,栗红强在电话中提到了赵某某出资参与餐厅超市投资运营的事情,赵未否认。赵某某答应斡旋,但表示“我作用有限”。
此次通话后,栗再未等到赵某某的消息。7月3日,栗红强前去汝州市信访办纪委监委窗口递交举报材料,反映赵某某违法违纪经商一事。7月13日,应汝州市纪委监委要求,栗红强前去汝州市纪委监委就此事作了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