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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拉面”商标无效,多家门店称愿意改名,律师:最大风险来自不正当竞争与虚假宣传

2026-08-07 06:28   九派新闻

  郑政昊律师补充,针对全国数万家长期经营的老牌拉面门店,多为青海籍从业者善意使用“兰州拉面”招牌的历史现状,司法实践并不会“一刀切”禁止。法律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四十年产业发展历史、门店长期善意使用的背景、是否主观刻意攀附品牌商誉、是否实际造成市场混淆等多重因素。

  对于在“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注册前便已开业、长期稳定经营、形成固定客源、无恶意蹭热度行为的老店,司法层面通常会给予包容空间,允许店铺通过增设地域标注、特色标识等区分方式继续经营。但若门店通过宣传、装修、招牌设计等方式刻意营造“正宗兰州牛肉拉面”假象,极易引发消费者混淆,法院仍可能判令其停止使用。

  (九派新闻)

  

责编: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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