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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拉面”商标无效,多家门店称愿意改名,律师:最大风险来自不正当竞争与虚假宣传

2026-08-07 06:28   九派新闻

  郑政昊律师指出,“兰州拉面”商标无效的主要原因在于,“兰州”是行政区划地名,而“拉面”属于通用名称,消费者看到这四个字,更多理解为一种面食品类,而不是指向某一家、某一协会的特定来源。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兰州拉面”不具备商标要求的“显著性”,因此无法获得注册或维持有效。而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手里维持有效的,是“兰州牛肉拉面”图文组合商标。该图文商标经过协会长期宣传、持续使用,公众可以结合图形部分识别商品来源,实现了商标的基本功能,因此被认定合法有效。

  郑政昊律师表示,单从商标权层面看,“兰州拉面”无有效注册商标、无专属权利人,商家继续使用该招牌暂不构成商标侵权。但商标侵权免责,并不代表使用行为完全合规,“兰州拉面”最大的法律风险来自不正当竞争与虚假宣传。

  目前,多数“兰州拉面”门店的工艺、配方与正宗兰州牛肉面标准存在明显差异,若长期在门头、宣传中突出“兰州”字样,容易让消费者误认其产品源自兰州、与官方正宗品牌存在关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这种借知名地域IP制造市场混淆、攀附品牌商誉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此外,若门店宣称“正宗兰州拉面”“原产地兰州风味”等内容却名实不符,还可能构成虚假宣传,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核查、整改、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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