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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年龄超75岁?死刑适用受限?律师解读

2026-08-07 06:57   南方日报

  近日,“梅姨案”迎来新进展。

  8月5日晚,“梅姨”案中被拐儿童钟彬向南方+记者披露,他收到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上面显示“谢家梅拐卖儿童案”已于7月31日移送审查起诉。至此,潜逃二十余年、被称为“梅姨”的人贩子真实姓名——谢家梅,首次以官方文书形式确认。

  “梅姨”案涉及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的9名儿童,主犯张维平、周容平已于2023年4月被执行死刑。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南方+记者就定罪量刑、追诉时效、受害方权利等焦点问题采访了梅姨案被拐儿童此前的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南方+:谢家梅这个真名此前一直未能确认,现在通过检察院告知书披露出来,说明侦查阶段掌握了什么新证据?真名确认对定罪量刑有什么实质推动作用?

  付建:这次告知书以司法文书的形式确认了梅姨的真实姓名是谢家梅,包括她的出生年月、曾用名、现住地、曾经所在地,以及行程轨迹都可能已落实,真实姓名的确认对定罪量刑都有实质意义。

  南方+: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您判断检方会以什么罪名提起公诉?能否构成“拐卖儿童集团犯罪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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