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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就公路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09-07 17:13   新华社

  答: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主要通过举借债务、社会投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等筹集。在收费期限内,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债务本金和利息偿还,其余部分用于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大中修、运营管理、应急处置、投资回收等。收费期限届满后高速公路的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方式,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

  公路法修改后,收费期限届满后的高速公路由政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用收取车辆通行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管理养护资金。收取的车辆通行费,除继续用于日常养护、大中修、运营管理、应急处置外,还将用于高速公路的更新改造和数智化升级等支出,持续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通行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后由政府统一管理,收取的用于管理养护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将会明显降低,具体根据实际确定。未来,我们还将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强化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使用过程公开透明。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修法的过程。

  答:公路法于1997年7月3日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为我国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公路领域重大改革推进,为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公路法在1999年、2004年、2009年、2016年、2017年进行了5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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