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山东每个买房人!住房保修新规来了:维修方案经业主同意才能动工
2026-09-11 08:38 大众新闻
房子出了问题,申报维修后流程怎么走?《通知》明确,买受人或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维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迅速查明问题原因,依据原设计图纸等资料编制维修方案,经买受人同意后实施维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维修方案。维修单位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
自己找人修行不行?可以,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应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自行维修部位保修责任、保修期限,结清维修费用后,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履行保修义务。经确认属于买受人装修改造或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买受人自行维修。
维修完不算完,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单位、维修单位、买受人应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部位可重新约定保修期限,重新约定后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原存续保修期。对于同一部位经多次维修的,原存续保修期自最后一次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的,验收情况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督促维修单位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确保维修质量和施工安全。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约定,提供日常维护、安全防范、协调管理等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住宅交付过程和交付后,建立联动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响应群众诉求,有条件的可保留一定数量的专业维修队伍。
开发商想注销跑路?保修义务不能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