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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山东每个买房人!住房保修新规来了:维修方案经业主同意才能动工

2026-09-11 08:38   大众新闻

  交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约定保修期限和范围不得低于法定期限和范围。全面落实“两书”制度,使用制式《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实行一户一版,按每套房屋单独编制,绑定房号。《住宅质量保证书》需明确保修责任、保修期限、报修渠道、承诺修复时限、免责情形等内容,明确企业注销后保修承接主体。《住宅使用说明书》应采用图文结合方式,载明户内主要承重构件、预埋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基本位置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明确禁止擅自变动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共用设施设备等装修行为。针对装配式、绿色建筑、全装修住宅补充构件及设备使用保养要点。未提供“两书”的,买受人可拒收房屋。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立健全商品住宅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组织建设,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加强建造全过程管理,严把材料进场检验检测,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先验房后收房制度,组织防堵塞、防渗漏、防开裂、防串味等性能检测,并将检测结果纳入住宅质量保证书。

  维修不能“任性”,须经业主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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