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仿冒名人带货”构成侵权 最高法给出判例
2026-09-17 16:4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当前,一些直播带货广告为了体现所售商品高端权威,是正品,未经授权便东拼西凑名人公开演讲、授课、论坛发言的视频,为自己的商品打广告。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将带货主播侵害李某瑾人格权案作为典型案例发布,以明确带货主播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责任认定。
带货主播未经授权
使用李某瑾视频、AI配音做宣传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2024年,徐州欣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推广销售家庭育儿类图书,与一带货主播订立协议,委托他制作并发布短视频为文化公司店铺进行网络宣传。这份协议约定,带货主播发布的视频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委托方某文化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法官 颜君:这位带货主播在案涉网络平台的个人账号发布了多个宣传视频,使用了在家庭教育领域比较知名的学者李女士公开演讲、授课的视频片段,并配上了和她的声音在音色、语调、发音风格上高度近似的AI合成音频。用户点击这个宣传视频一侧的按钮,就可以直接跳转到被告文化公司网络店铺,购买相关的书籍。
法院:构成对李某瑾肖像权和声音权益侵害
李某瑾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案涉视频中的相关素材并未取得她的授权,请求判令某文化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