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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林公司案终审:广西高院责成钦州政府半年内作出补偿决定

2026-09-20 07:10   澎湃新闻

  备受关注的“钦州市政府收回拍卖土地、开发商17年未获补偿”案有新进展。

  澎湃新闻从当事人提供的判决书了解到,2026年9月14日,广西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应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就收回涉案土地使用权及补偿一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钦州市政府应在六个月内对该收回补并偿事项履行审批职责。

  “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钦州市政府、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应当及时依法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及时收回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给予红树林公司合法、合理的补偿。”广西高院在判决书中强调。

涉案项目地块位于钦州港岸边。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项目叫停17年未予补偿,官司一度打到最高法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59岁的孙福(化名)是来自福建的一名企业家。2007年,孙福经广西招商引资进入钦州,创立广西红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树林公司”)。

  2008年初,通过竞标获得钦州港区一地块土地使用权。但入场施工不到一年,当地宣布钦州港规划变更,项目停建。按照程序进入补偿流程后,双方进行了3年的多轮沟通协商。

2009年9月8日,钦州市规划委的一纸答复叫停了涉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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