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半小时花410元”,景区电瓶车计费规则为何屡遭吐槽?
2026-09-21 07:00 人民日报海外版
还有一种情况更易引发争议:因系统故障等非消费者原因致使车辆无法及时归还。
“有一次我们开着开着没电了,还车点就在眼前,怎么办?”刘先生回忆,“我和爱人果断下车,顶着太阳,推着就往还车点冲,生怕超时。”
“景区电瓶车的种种计费乱象,有时简单归为消费者自己没看清,这是不合理的。”宋洋洋说,对于未显著告知、实际收费与公示不一致,以及系统原因产生额外费用等状况,不能因有了“既然扫码了只能认”的心理,就认为收费规则当然有效。
电瓶车投诉该找谁?
一位在广西桂林某景区游玩的网友反映,就景区电瓶车租价过高曾咨询相关部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若已明码标价,则不在其管辖范围。景区游览车定价归属发改委。发改委则称,只参与制定门票价格,电动车租赁是商家按市场行情自主定价。
由此,游客反映的电瓶车问题在不同部门间“踢皮球”。
宋洋洋表示,这背后反映出新业态发展速度快于传统监管边界调整。景区电瓶车横跨景区管理、交通服务、车辆租赁、平台经济和消费服务等多个领域,传统的“按行业划线”,很容易出现职责交叉和监管空隙。
据了解,价格法确立的原则是,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其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