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2年全面修订!《山东省档案条例》新增两个专章,2027年起施行
2026-09-23 22:29 海报新闻
此外,《条例》还设立“保障和监督”专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家档案馆具备接收档案所需条件;明确档案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以及档案形成单位的年度预算;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档案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加强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档案主管部门依法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和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推动建立档案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刚性的保障与严格的监督同向发力,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编:马婉莹
审签:曲欣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