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板搬东西受伤,算不算工伤?
2026-09-24 06:38 工人日报
【说案】帮老板搬东西受伤,算不算工伤?
“我明明是按领导的要求去干活的,怎么受了伤,反倒不算工伤了?”在工作时间因搬运物品受伤,员工认为应当认定工伤,可公司却说是私人事务、与工作无关。
当任务没有被白纸黑字写进岗位职责里、工作指令不是由担任管理职务者发出时,完成任务期间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9月17日,记者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案情回顾】
老李是某技术公司(个人独资)的唯一股东,目前已不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小刘是该技术公司的行政经理,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
一天,老李发微信要求小刘将物品从老李家搬至公司,小刘在搬运过程中腰部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腰部软组织损伤。之后,小刘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材料载明小刘在公司搬运物品受伤、用人单位同意认定为工伤,并有某技术公司盖章和经办人签字。
人社局经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小刘所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在收到工伤认定后,某技术公司不服,认为老李并非公司管理人员,小刘是帮老李处理私人事务时受伤,非因工作原因受伤,不能算工伤。而且申请工伤认定时所盖的公司印章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属于擅自盖章签字,该申请不应作为认定依据。据此,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
【审理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