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控集团员工醉驾碾压拖行一女教师5.9公里 案件由交通肇事转为故意杀人
2026-09-28 17:36 海报新闻
21时0分39秒,肖某驾驶车辆行驶5.9公里后,被卡滞于白界路辕门小学门前减速带处,肖某倒车、前行均无法通过,遂让同乘人员下车查看,刘某、屈某利先后下车,发现车底有只脚,刘某遂探身车内告知薛某旭等未下车人员车底下有个人。屈某利看后上车,薛某旭随即下车将卫衣帽拉起戴在头上,朝车底方向看了一眼,从车尾绕行至车辆左侧径自朝前行走。
肖某欲下车查看时,刘某再次告知肖某“不用下车看,确实有个人”,肖某让刘某上车,驾车强行通过减速带驶离,薛某荣身体掉落在减速带南侧(21时01分55秒)。
此后,薛某旭上车并再次安排刘某联系同事柴某淳、赵某荣前来开车。21时3分14秒至21时9分37秒,刘某连续三次拨打电话催促柴某淳、赵某荣。21时14分许,柴某淳乘坐赵某荣所驾车辆抵达约定地点,薛某旭、刘某先后劝说两人“顶包”。赵某荣拒绝,柴某淳同意,但在后续事故处理过程中被交警识破。
2024年4月30日上午,肖某、刘某、柴某淳回到白河养护中心后,薛某旭、肖某、刘某、赵某波、屈某利五人在屈某利宿舍内商议,每人出资2万元,交由肖某找关系调换酒精检测血样,后未能得逞。
2024年5月4日,肖某、薛某旭二人在肖某宿舍的卫生间内,肖某用打火机烧毁肇事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存卡后从下水道冲走。
拖行至减速带处挤压形成绝对致命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