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称2岁孩子连续吃银鳕鱼后诊出“汞中毒”,供货商回复其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2026-09-28 21:02 红星新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涉案南极银鳕鱼标注“儿童装”的包装及宣传方式,涉嫌构成明显的消费者误导与标签合规瑕疵。依据《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食品若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明确依据,不得标称、暗示产品适配未成年人食用。
赵良善指出,涉案产品本质是普通冷冻水产,并非法定儿童专用食品,商家将南极犬牙鱼包装命名为“儿童装”,搭配页面高DHA、高营养、适配孩童食用的营销话术,利用普通家长认知盲区,让消费者默认该食材可作为低龄幼儿长期辅食。商家事后辩称“儿童装仅指去皮去刺的物理形态”,属于单方事后解释,不足以抵消整体宣传带来的误导效果。同时,商家未披露该鱼种为食物链上层海鱼、甲基汞易富集、不适宜低龄儿童高频食用的关键食品安全风险,未履行法定风险提示义务,即便产品汞含量检测符合普通水产国标,仍存在营销误导过错。
他进一步解释,我国法律法规对婴幼儿专用食品、普通食品实行严格二元区分监管,二者包装、标准、限值要求完全不同。根据食品安全法及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属于特殊食品,拥有专属强制国家标准,对重金属、污染物、营养配比有远严于普通食品的限值,且标签必须明确标注适用月龄、食用禁忌、专属适用人群。而市面上常规水产、零食、生鲜等普通食品,无任何资质和权限标注“儿童专用”“婴幼儿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