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打赏11万元,钱能退吗?法院这样判
2026-10-19 16:54 央视新闻客户端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 朱晓瑾:我们看到她的充值时间主要集中在放学后的傍晚还有晚上,以及寒假期间,这些时间跟原告作为一个小学生的作息时间是吻合的。另外我们从充值金额和频率来看,呈现一个小额高频,但是短时间总量巨大的特点,它跟未成年人冲动消费的消费特点也是吻合的。再结合原告手机内确实存在大量的在平台内的聊天记录,包括直播连麦这些截图,我们推定这个充值行为是原告实施,是具有高度盖然性的。
法官表示,案涉账号的充值时间、金额、频率等,更符合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特点。同时,平台虽然声称“直播为成年男性声音”,但却以“直播视频超过180天保管期限”为由,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因此法院不予采信。法院认定,案涉充值行为均是未成年人小雅实施。
关注焦点二:6万余元还是11万余元,案涉金额如何定?
庭审中,原告提交了11万余元的微信支付订单记录,清晰显示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小雅通过父母名下的微信账户,累计向平台充值11万余元。之后,案涉账号被平台冻结,原告无法登录账号进一步核对钱款的具体去向。而被告方虽然对原告主张的充值金额有异议,认为金额为6万余元,但他们没能提交任何证据予以反驳。因此,法院认定充值金额为11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