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净水器“坑老”骗局:声称能治“三高”、能“抗癌”,实为“三无”产品
2026-10-26 07:46 人民日报
“科学实验应当揭示真相,而不能成为掩盖真相、误导消费者的营销道具。‘净水器骗局’的实质,是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侵害老年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水质安全与否,应以国家标准和科学检测结果为准,消费者不要因视觉冲击强烈的实验作出误判。
同时,一些商家采取临时租赁场地、流动推销、贴牌销售、委托销售等模式。推销人员负责销售,关联企业负责收款,生产企业负责供货,另一家公司负责售后。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各方相互推诿,甚至出现销售人员失联、经营场所关闭等情况。对此,刘俊海表示,在一些案件中,即便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商家退款,对违法行为的追责也往往落空。
净水器“坑老”骗局常常“证据不足”,根源在于这类违法行为被设计得难以取证:推销话术口头完成,交易通过个人转账,售后电话是空号,没有实体销售门店……因此,刘俊海建议创新监管方法,查清产品从生产、贴牌、销售到安装、售后的责任链条,建立跨部门消费风险预警和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治理模式由被动受理投诉向主动识别风险转变。同时,完善司法救济体系,例如控制证据的一方拒不提供证据时,应承担不利推定后果,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