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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健身房倒闭不退款,此前用个人账户收款,负责人多次被限高,律师:建议理性维权

2026-10-30 16:50   九派新闻

  据企查查,杭州诺德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30日,目前状态为存续但经营异常。其经营主体2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王某和股东黄某也关联全国范围内多家健身房,并多次被限制高消费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律师:在健身等预付式消费领域,个人账户收款是跑路的典型高危信号

  针对以上情况,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九派新闻,健身房单方面停业闭店,属于典型的服务合同根本违约,所有未消费的会员卡、私教课余额,消费者依法均可主张全额退款。商家以“无力承担退费”为由拒绝退款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企业经营困难、资金不足是其自身经营风险,不能转嫁消费者,更不能免除法定退款违约责任,债务始终存续,消费者可依法追责追偿。

  赵良善表示,商家在明知经营恶化、即将闭店的前一个月,仍正常推广优惠活动、持续售卡收款、催促老会员上课续费,主观上存在隐瞒真实经营状况、误导消费者缴费的过错,已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主张退费的基础上,要求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若查实经营者恶意敛财后关门跑路,还可能涉嫌刑事诈骗。

  对于健身房用个人账户收款一事,赵良善指出,公司主体经营健身服务,却长期使用个人账户、私人收款码收取经营款项,属于严重违规经营行为,完全不符合市场经营及财税管理制度。该行为刻意规避对公账户监管、隐匿真实营业收入,高度涉嫌偷税漏税,税务部门可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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