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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调整!济南:推行现房销售

2026-10-31 08:49   大众新闻

  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执行新的预售政策;为保持市场供需平稳,2027年1月底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各区县人民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确保能够按时建成交付的,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情况下,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后,2027年底前仍可按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

  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住房资金监管机构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商品住房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资金监管。

  新出让土地,现房销售优先

  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并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向社会公开现房销售相关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屋首次登记后,应编制现房销售方案,并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请现房销售备案,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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