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调整!济南:推行现房销售
2026-10-31 08:49 大众新闻
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签订开发贷款合同,2026年8月28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支持贷款银行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在市场化、法治化前提下合理延长贷款期限,综合考虑销售方式、还款来源等调整还款计划。
对实行现房销售和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实现开发贷款发放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加大对现房销售项目和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项目的开发贷款支持力度。贷款银行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风险情况分批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通过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受托支付至项目公司交易对象账户。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通过股权、债券等多种方式开展融资。
优化土地供应,支持量化抵押
密切跟踪市场变化与需求状况,认真落实土地供应管理要求,科学调节商品住宅用地投放节奏,推动实现土地市场供需平衡。
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首付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余款可延长至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实行现房销售的,余款可延长至出让合同签订后两年内缴清;分期付款的,不计利息。
开展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集合设定抵押,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贷款的,应结合项目规划审查材料依申请为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份额进行分户量化,支持按楼幢或分户建设用地使用权集合设定抵押。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