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实习生”权益如何保障?专家解答来了
2025-08-05 19:15 央视新闻客户端
法官介绍,如果在校大学生只是利用暑假打一个短期工,获得社会经验的同时,也获取正常的经济报酬,这样的用工行为属于劳务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大学生的权益就不受法律保障。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地点、劳务范畴、报酬支付方式等。若未签订劳务合同,也可通过聊天记录等方式进行约定。
法官介绍,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范,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存在人身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调整,以双方约定为主,无行政隶属关系,自由度较高。
那在校大学生暑假打工期间出现工伤该怎么办呢?法官讲,由于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畴,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有用人单位以“实习生”名义用工的情况,法官讲,司法上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具体劳动关系,比如在校大学生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到一个单位实习,那就是标准的“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