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起起诉网暴者案胜诉,“刘学州被网暴案”律师讲述此类案件难点
2025-08-06 18:29 海报新闻
今年6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名被告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同时,法院支持了两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维权费,共计5.7万元。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刘学州养家亲属表示认可,不会上诉,“起诉不是为了经济赔偿,只是希望可以让网暴者付出代价。希望这件事能给大家提个醒,别让网暴再发生在别的孩子身上。”
起诉网暴者的还有江歌妈妈江秋莲。
2018年起,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持续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并传播“吃女儿人血馒头”等言论,引发网友关注。江秋莲从青岛到千里之外的建瓯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侮辱罪、诽谤罪追究林某的责任。
该案在2020年11月获法院立案,经过2年多的等待,江秋莲等来了一审结果:林某的行为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予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3年8月31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网暴四年后,农民歌手“大衣哥”朱之文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以侮辱诽谤为自诉案由,将网暴者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