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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撕咬路人致死,饲养者为啥会被追刑责?律师解读烈性犬饲养的“法律雷区”

2025-08-12 06:17   红星新闻

  陈嘉伟提醒,普通动物饲养人尤其是烈性犬饲养者需注意:严格遵守地方规定,不擅自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合法饲养需办理相关证件;尽到严格管理义务,确保犬只不会脱离控制(如使用合规狗笼、外出牵绳);若犬只曾有伤人史,必须采取更严密的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伤人事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减轻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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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违规饲养烈性犬、遛狗不拴绳伤害他人的将受罚

  因饲养烈性犬未牵绳、未佩戴嘴套导致路人被咬伤的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此前,此类事件多依靠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

  202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发布,《解释》中对近年来出现的烈性犬伤人事件进行了规制,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不适用免责事由。准确阐明民法典“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立法精神,强化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责任意识。《解释》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实践中,在国家层面并未规定禁止饲养犬类的种类等具体事项,仅由相关城市的地方性文件对烈性犬进行限制规定,不同地方对烈性犬、大型犬种类认定不统一,对重点管理区的划分标准和范围不统一,导致有的犬类在某些地方属于禁养类烈性犬,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则不属于禁养犬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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