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治处方”上新 筑牢公共卫生防线
2025-09-10 09:23 中国青年报
“每一次修订传染病防治法,都是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此次修订不是一次简单的‘小修小补’,是对传染病防控责任的‘量身定制’。”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新法”)自9月1日起施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刘智慧在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共同主办的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与实施论坛上表示,作为防治传染病的“法律处方”,传染病防治法的演进史,是我国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缩影。
传染病防治法的流变与传染病防控史息息相关。“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伴随着人类面临的重大传染病的危机、公共卫生事件不断修正,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法治永远是托底和持续的力量。”湖北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与中医药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赵敏认为。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助理兼经济法与社会法研究所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旧条文对照与适用精解》主编刘炫麟表示,新法完善了立法目的,提升了理念站位,突出表现在新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3个立法目的,这既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
明确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