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治处方”上新 筑牢公共卫生防线
2025-09-10 09:23 中国青年报
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新法也作出细致规定,要求设立专门科室或指定人员,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承担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疫情报告、患者健康监测及社区防控指导等多项任务。华伟玉分析说,这不仅扩展了基层机构的防控职能,也强调了其在城乡社区传染病防控中的“前哨”作用,推动防控关口前移,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
新法规定了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的制定主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车站、港口、机场等重点场所,应当制定本单位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各类重点场所是本单位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制定主体,使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全面、完善。”华伟玉解读,医疗机构、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是传染病发生、传播的重要场所,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可有效提升相关场所防控能力,也是落实传染病防控“四方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针对个人,新法规定,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患者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增加规定,要求上述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