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售卖“回流药”、制售假冒化妆品……淄博市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2025-09-11 14:47 大众网
2025年3月,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推送线索,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淄博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京东平台经营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用冰垫”,在进行商品宣传时暗示能够治疗眼视疲劳、眼干眼涩、酸痛红肿、视物模糊等眼部疾病,其宣传信息与产品的预期用途“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不一致,当事人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依法查处医疗器械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使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推动行业合法合规发展。
淄博某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2025年4月,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淄博某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核查当事人使用的集中供氧系统为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医用气体系统是患者的生命支撑系统,作为二类医疗器械,主要用于医疗机构的氧气供给,该设备如缺乏合法的市场监管,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法得到保障。本案的查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用械安全。
淄博某商贸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