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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施行!威海辅警管理办法修改

2024-10-18 09:37   威海发布

  10月16日上午9:00,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邹德生,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于学龙介绍《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有关情况。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4年9月3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新增加了1个条款,对15个条款进行了部分修改,主要是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者表述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进一步明确辅警的职责性质和工作范围

  对勤务辅警在公安机关的安排下可以从事的工作,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可以协助从事的工作,以及文职辅警可以从事的工作的相关表述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强调辅警从事的是辅助性工作,是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对辅警不得从事的工作范围,依据省条例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包括不得从事政治安全保卫、技术侦察、网络侦察、反恐怖等工作;不得开展案件调查取证或者执行刑事、行政强制措施;不得保管、使用武器、警械等。

  进一步明确辅警的招聘方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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